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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門縣多年國小107學年度重點運動項目-羽球 體育潛力績優生-甄選簡章

推薦 -輔導組長 -2018/10/17 下午 12:42:37 -人氣:290

金門縣多年國小107學年度重點運動項目-羽球
體育潛力績優生-甄選簡章
一、實施目標:培養學生運動興趣、訓練羽球潛力人才、鍛鍊強健體魄、發展健全品格。
二、招生對象:設籍金門縣者,對羽球運動項目有高度興趣之國小三至六年級者,「男女不拘」。三~四年級6-7名,五、六年級3-4名。錄取人數由學校保留最後增減權利。
三、招生條件:
1.學生通過招生測驗。
2.能長期配合學校訓練時間。
3.願意接受寒暑假集訓。
4.家長願意配合與支持成立後援會。
四、訓練時間:(若有請假事宜,請事先告知教練。)
◎晨操時間:星期二〜星期五06:45〜08:10(專任教練)
◎下午訓練:星期一~星期五15:50〜18:30(專任教練)
◎週六訓練:07:00〜11:30(專任教練)
五、球隊教練:黃景良教練0933-126-565。
六、住宿膳食:學校有提供宿舍供有需求者住宿,不住宿者家長須配合訓練時間自行接送,住宿者由學校編列預算提供早餐與晚餐及安排晚自習時間。
七、活動地點:多年國小體育館。
八、其它事項:1.練習時穿著運動服、運動鞋;2.自備球拍、水壺、替換衣服。3.每週請假次數不超過1次。
九、報名方式:即日起至107年10月26日【五】下午5時整。
1. 請親送或郵寄至金門縣金沙鎮環島東路四段600號多年國小學務組收,務必在截止時間內寄達。
2. E-mail掃描檔至u864032@gmail.com
3. 傳真報名資料082-330921
4. Email、傳真報名者,考試當天仍需繳交正本,以玆佐證。
十、施測時間:107年10月27日【六】上午8時。
1.施測項目:跳繩1分鐘(計次、20%)、球場左右折返跑(計時、20%)、仰臥起坐1分鐘(計次、15%)、立定跳遠(15%)、揮拍協調性(15%)、羽球擲遠(15%)。
2.施測地點:多年國小羽球館。準備物品:運動服、運動鞋、球拍、開水。
3.錄取標準:
(1)總成績以100分為滿分,最低率取總成績分數為70分,並以整數方式評定。基本體能之原始分數計達二分之一甄選評審評定未達70分,不予錄取。各項考試缺考成績以0分計。
(2)成績總分同分時,相同者,依下列成績較優者之順序評比:依1. 基本體能之成績高低依序錄取 2.專長測驗 3.口試 4.專長審查。若上述條件仍相同時由招生委員會公開抽籤決定之)
十一、經選拔入校隊者須填寫家長同意書,若在校功課成績不佳、長期無故遲到、練習態度不佳,將退隊處分。

金門縣多年國小107學年度重點運動項目(羽球)
體育潛力績優生-甄選報名表暨同意書
姓 名 最近三個月二吋
正面半身照黏貼處
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別
身分證字號 身高 公分
在籍學校 體重 公斤
班 級 年 班
家長姓名 聯絡電話
通訊地址
電子信箱

敝子弟 ,若經公開甄選錄取為金門縣金湖鎮多年國小之重點運動項目(羽球)體育績優生。茲同意在學期間願意遵守學校規範及代表隊訓練規定。本人已詳閱本簡章內容,並願意配合上述事項。
□如不住宿,同意每日訓練結束後,家長自行安排接回,或安排住校。
□家長願意擔任後援會愛心志工。協助(教球、總務、買點心:)

學生簽名:
父母(或監護人)簽章:


金門縣多年國小107學年度重點運動項目(羽球)管理規範
一、本人同意接受球隊訓練時間:◎晨操時間:星期二〜星期五06:45〜08:10(專任教練)◎下午訓練:星期一~星期五15:50〜18:30(專任教練)◎週六訓練:07:00〜11:30(專任教練);如有長期請假事宜,請填寫請假單並取得教練同意。如臨時有事須請假者,務必預先報備或以簡訊留言。如生病或臨時重大事件(提出醫生證明或家長證明)。
二、本人同意練球時,服從教練、老師、助教(家長)之指示,訓練態度不散漫、不驕傲、不罵髒話、不頂嘴且態度良好。
三、本人同意準時到校練球不遲到。
四、本人同意確實完成練球動作、體能操練動作、跑步訓練,並且以認真積極的態度接受訓練。
五、本人同意訓練時務必嚴肅認真,不得嬉笑、不聊天、不說與無關球技之言論。
六、本人同意不以言語、肢體、人際及網路等方式欺凌隊友。
七、本人同意在校隊及校隊以外的言行舉止得宜,不因個人行為問題,致使球隊蒙羞。
八、本人同意自行負責練球往返交通之安全事宜。
九、本人同意練球時非惡意之運動傷害、交通等安全事宜,以學校平安保險負擔傷害費用。
□本人及家長已詳閱本球隊管理規範,茲同意遵守以上所有規定。
本人簽名:
家長簽名:

中 華 民 國 1 0 7 年 月 日

金門縣多年國小107學年度重點運動項目(羽球)
體育潛力績優生-甄選健康聲明切結書

敝子弟 ,參加金門縣金湖鎮多年國小之重點運動項目(羽球)體育績優生,確定無患有氣喘、心臟血管疾病、癲癇症或重大疾病等不適體育訓練之情形。倘患有痼疾不適宜訓練時,願意辦理退訓,絕無異議。
謹此






學生簽名:

父母(或監護人)簽章:




中 華 民 國 1 0 7 年 月 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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